(寶雞融媒 宋秉琴)5月23日上午,我市召開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新聞發(fā)布會。會上,市公安局通報了我市打擊整治網絡謠言、網絡暴力專項行動取得的階段性成效,并公布了炮制災情謠言惡意炒作類和網暴類6大典型案例。
據介紹,為整治網絡亂象,2023年12月起,我市啟動了打擊整治網絡謠言、網絡暴力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機關共偵辦網絡謠言、網暴等案事件151起(案件61起),依法查處違法網民243人;清理網絡謠言信息2659條,關停違法違規(guī)賬號35個,整治互聯(lián)網平臺企業(yè)27家次,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專項行動期間,全市公安機關及時發(fā)現查處借熱點輿情事件進行造謠傳謠線索,堅決整治自媒體運營人員炮制謠言進行吸粉引流、非法牟利等行為,重拳打擊編造虛假警情、疫情、險情、災情等違法犯罪活動。重拳打擊整治造謠誹謗、謾罵侮辱、侵犯隱私等突出網絡暴力違法犯罪行為。同時,通過進社區(qū)等“六進”活動,開展多種形式的線上線下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發(fā)布謠言宣傳短信等具體措施,提示廣大市民不信謠、不傳謠。
2024年是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及網絡暴力專項行動年,寶雞公安機關將持續(xù)發(fā)力,進一步提升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及網絡暴力違法犯罪工作能力,構筑更加安全、清朗、有序的網絡空間。
一、炮制災情謠言惡意炒作類案例
1、網民郭某某在網絡平臺發(fā)布:“2024年1月11日早上8時許,寶雞市渭濱區(qū)高家鎮(zhèn)新固路渭河大橋北側一處廢棄的鐵路護坡突然發(fā)生垮塌,致使一輛家用三輪車連同5人一起被塌方掩埋,3人遇難”不實信息。經查,違法行為人郭某某為了增加個人網絡賬號粉絲量及點擊率,獲取平臺獎金,故意發(fā)布虛假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郭某某已被渭濱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違法行為人符某某路過銀泰城發(fā)現周圍停放多輛消防車,在明知進行消防演練的情況下,為博取眼球、吸引網民注意,在網絡平臺編造發(fā)布“銀泰城著火”不實信息視頻,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符某某已被金臺公安分局依法處以行政罰款200元處罰。
3、網民宋某在網絡平臺發(fā)布視頻稱“寶雞發(fā)生地震”的謠言信息,引起部分群眾恐慌,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經查,宋某為博取眼球和增加粉絲,炮制該謠言。金臺公安分局對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二、網暴類案例
1、違法行為人張某某因與王某某感情破裂發(fā)生矛盾,為報復王某某,伙同黃某某使用王某某照片,利用PS軟件制作虛假招嫖信息,并在多個微信群中散布虛假信息,損害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目前,張某某、黃某某的行為涉嫌誹謗他人被鳳翔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金臺分局查處一起利用網絡平臺惡意威脅恐嚇我市某女主播案件。違法人員何某連續(xù)在我市某平臺主播賬號下發(fā)布“你跑步路上就把你殺了”、“我今晚就把你滅了”等威脅性評論,恐嚇受害人,對其造成巨大精神壓力,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經查,何某系酒后在某平臺留言,發(fā)泄個人情緒。目前,何某已被金臺公安分局依法處以行政罰款300元處罰。
3、扶風查處一起組織“網絡水軍”在網絡直播間中對他人進行攻擊辱罵案件,經查,嫌疑人李某某因經濟利益沖突在自己直播間組織網絡水軍前往受害人直播間對其進行辱罵、攻擊,并將投訴舉報、辱罵、攻擊的截圖發(fā)到群內,引發(fā)網民圍觀,損害趙某某個人名譽,造成他人經濟損失。嫌疑人李某某已被扶風公安依法行政拘留,4人被處以行政罰款14人被依法約談,并批評教育。
編輯:陳云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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